中国新反跨境腐败法:中亚商业环境面临新规

Қытай трансшекаралық сыбайлас жемқорлыққа қарсы заң қабылдады

中国通过反跨境腐败法,强化境外合规监管

11月6日,中国通过并立即实施《反跨境腐败法》。该法将贿赂外国官员、境外腐败违规、嫌疑人外逃及腐败资产转移等行为纳入统一法律框架。对于中亚地区而言,第33条尤其值得关注:它要求企业审查所聘用的中介与顾问,监督其工作,并禁止利用这些中介从事腐败行为。这些规定同样适用于中国企业的境外分支机构。

第33条对中介与顾问提出明确要求

在中亚,常见的情况是当地“帮手”向中国投资者承诺“搞定关系”,解决许可和人员问题,并收取高额费用,且往往不提供详细说明或正式发票。如今,对此类中介服务的审查已明确写入中国专门法律。预计将出现更日常的变化:付款理由、实际提供的服务以及为何需要如此昂贵的中介来获得普通许可等问题将受到更多关注。当地合作伙伴需考虑到,在本地双方都方便的付款方式,可能引发中国监管机构的质疑。

更详细的预防与控制系统

贿赂外国公职人员此前在中国已属刑事犯罪。现在,围绕这一禁令正在建立更详细的预防与控制系统。第45条允许在拒绝纠正违反反腐败合规义务的行为时,暂停相关活动、要求停止工作以整改违规行为或吊销相关许可证。此外,第6条规定了反制和阻断措施,以应对利用反腐败作为向中国施压的借口以及外国法律域外不当适用的情况。这体现了北京的双重任务:规范本国企业的境外行为,并增强其抵御外部压力的能力。

对中亚商业环境的影响

此前,印度大型企业曾抱怨因内部审计和无法行贿而在中亚招标中失利。对于在后苏联空间运营的中国企业,该法的实际意义将取决于执行力度:法律得到多严格的遵守,以及北京追究违规行为的连续性。换言之,中国企业将需要弄清楚,如果不能再在腐败盛行的环境中“感谢”重要人物,其机会是否会减少。无论如何,时代正在迅速变化,那些出售“接触关键人物”服务的人面临新问题:中国客户现在被明确要求了解他们购买的究竟是什么服务。